中新網山西新聞8月21日電 一男子欲辦理網絡貸款,卻因對方誘導其“刷流水”而淪為洗錢工具。8月21日,襄垣縣公安局發(fā)布一起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典型案例,警示民眾莫因“邦信”而淪為犯罪“工具人”。
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當事人李某系襄垣縣王村鎮(zhèn)人。近期,李某想裝修新買的房子,因自己征信不好無法在銀行辦理貸款,便想在網絡上辦理。
李某上網期間看到一則網絡貸款廣告,便主動聯(lián)系對方,但對方稱李某銀行卡的“流水”不夠,要求往李某賬戶中轉錢。同時,對方要求李某下載一個第三方購物APP,購買對方指定的商品。
在對方的引導下,李某將自己名下的4張銀行卡、支付寶及微信號全部提供給對方進行“刷流水”。8月19日,襄垣縣公安局王村派出所在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該線索后,隨即對李某進行調查。
經對李某手機以及銀行卡賬單進行取證分析,民警確認李某幫助洗錢總額度為65380元。目前,李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,已被襄垣縣公安局取保候審。
襄垣警方提示:民眾不要輕信“刷單”“刷流水”等誘惑信息,不要被“低風險、高回報”等所謂投資機會蒙蔽,謹防因為貪圖小利而觸犯法律。(完)(胡慧茹)